南城 17 2026-03-16 03:0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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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丨林汉垚
编辑丨杨希 黎雨桐 曾芳
“您好,我是XX保险公司的客服,您名下那辆×××车的车险快到期了 ,现在推出一款优惠活动…… ”几乎每一位车主都接过类似的推销电话。
近年来,不少消费者发现,在购买保险后 ,个人信息似乎被“精准掌握”,贷款电话、投资推销甚至诈骗电话接踵而至,对方不仅知道姓名、手机号,还能说出投保时间甚至保单类型。
在数字化浪潮席卷各行各业的今天 ,保险业作为数据密集型产业,掌握了海量的消费者敏感信息 。然而,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调查发现 ,从信息被冒用投保,到“内鬼”倒卖数据,再到APP违规收集信息 ,保险信息泄露已成侵害消费者权益的“重灾区 ”。
近百家保险机构客户信息遭泄露
大数据 、云计算与人工智能的深度融合,使得精准营销、秒级理赔与个性化定价成为现实。然而,在这场以效率和体验为核心的数字化盛宴背后 ,一条隐蔽、庞大且危害深远的个人信息泄露黑色产业链正悄然成型 。
日前,在广东经视播出的“广东3·15晚会”就调查揭露了一条完整的保单个人信息买卖“黑灰产”链条。
报道指出,在社交媒体上存在大量公然贩卖保单信息的行为 ,为规避监管,卖家多使用暗语并通过QQ 、微信等渠道点对点交易。
这些被售卖的数据价格低廉,车险客户信息最低仅需0.2元一条,而包含寿险、健康险、年金险等更详细 、更敏感的人身险信息价格则更高 ,可达10元一条 。
卖家提供的“样品 ”信息详实得令人触目惊心,车险信息包括车主姓名、身份证号、车架号 、保险到期日等;人身险信息甚至能精确到保单号、具体险种名称、保费金额 、交费年期及保单的起止日期。更有卖家声称,购买满500条信息还可指定地区。
根据报道 ,泄露的信息涉及近百家保险机构,几乎覆盖了市面上主要的保险公司和主要人身险产品,包括寿险、年金险、意外险、医疗险 、重疾险 ,具体保险产品名称、签单日期、生效日期 、终止日期、保费金额、交费年期等一览无余 。
两大途径致使保单信息“裸奔”
梳理近年来公开的执法行动与司法判例可以发现,保险客户信息泄露大致呈现两种典型模式:一类是内部人员利用业务系统权限非法导出并倒卖客户数据,另一类则源于企业APP或信息系统在个人信息保护方面存在漏洞。
安徽省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就曾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一则关于保险机构内部人员非法倒卖客户信息的刑事裁定书。
判决书显示 ,6名保险从业人员为拓展车险业务,从杨某处非法购买包含车主姓名 、身份证号码、手机号、车架号 、发动机号、车辆保险到期日期等详细内容的公民个人信息共计约20余万条 。
如,原天安财险安庆中心支公司总经理杨某某 ,安排其电销部门负责人何某某,花费3.75万元分两次购买3万余条信息;原天安财险黄山中心支公司电销负责人俞某某花费2.4万元购买2万余条信息。
这些被非法售卖的个人信息来自保险业内部。裁决书披露,杨某所售信息来源于其前同事(某保险公司安徽分公司电销负责人),二人合谋以每条0.7-0.9元的价格出售全省购车数据 ,非法获利三七分成。
除内部人员违规外,技术层面存在的漏洞同样不容忽视 。保险公司自营的APP因违规收集、使用个人信息,频频登上监管通报名单 ,构成了另一大泄露风险源头。
2025年,上海市通信管理局发布的十批次《关于侵害用户权益行为APP(SDK)的通报》中,共有9家保险机构合计超过20款APP(SDK)“上榜”。
其中 ,第十批通告共有3家保险机构的8款APP(SDK)被点名;第七批通报中,共有6家保险机构的合计14款APP(SDK)被点名 。第六批 、第五批也都有保险机构APP被点名。涉及问题包括“未明示个人信息处理规则 ”“账号注销难”“违规收集个人信息”“未妥善处理用户投诉”等。
江苏省通信管理局和湖南省委网信办的通报中也屡现保险代理公司APP的身影,违规行为集中在“违规收集个人信息 ”“未公开收集使用规则”等方面 。
针对保单信息泄露 ,中国法学会保险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兼秘书长,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教授任自力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指出,客户信息是保险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保险公司必须完善内部流程以切断信息泄露源头。
他建议,企业内部应实行“最小权限+双人复核+操作留痕”的严格管控,禁止员工批量导出保单信息;无论是内部使用还是对外传输,均应进行数据脱敏;同时建立大数据模型 ,实时预警批量查询、高频导出等异常行为。
保险消费者遭“黑灰产 ”精准狙击
保险消费者个人信息的泄露,绝不仅仅意味着日常接到几个骚扰电话那么简单 。
近年来盛行的“代理退保”“全额退保”等黑灰产的第一步,往往就是从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开始。
随着金融消费的普及 ,部分消费者在对保险条款产生误解或面临短期资金周转困难时极易受到不法分子的蛊惑。
不法分子正是精准捕捉到了消费者的这一心理,通过地下黑产渠道大批量购买已被泄露的保单详细信息 。在掌握了消费者的投保金额、险种和联系方式后,他们便能实施极具迷惑性的“点对点 ”精准营销 ,冒充官方客服或法务人员诱导消费者签署代理维权协议,从中收取高额手续费。
更有甚者,还会趁机骗取消费者银行卡信息、密码等 ,实施二次诈骗,并将非法获取的保单信息多次转卖,形成一条从信息源头 、中介到购买方的完整“黑灰产”链条。
在今年2月份国家金融监管总局与公安部联合发布的第二批金融领域“黑灰产”违法犯罪典型案例中 ,王某等人非法购买公民个人信息从事“代理退保 ”黑灰产活动。
根据公示,2024年1月,王某与马某、纪某某(马某、纪某某另案处理)入股成立某法律信息咨询公司,并于2024年3月开始从事保险退保业务 。
此后 ,王某与纪某某出资,由马某非法购买大量保险公司投保人员的个人信息(包括姓名 、联系方式、保险种类、保险状态等)共计67207条,并将上述公民个人信息提供给前述法律信息咨询公司业务员用于保险退保 ,王某非法获利68749元。
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强调,消费者信息一旦流入“黑灰产”渠道,就可能成为“精准客源”。对于以非法购买个人信息作为代理退保“敲门砖 ”的行为 ,应当以侵犯个人信息罪依法严惩,筑牢公民个人信息安全屏障 。
然而,面对精准诈骗和不断增多的骚扰电话 ,消费者在维权时往往面临“举证难”的痛点。
对此,任自力向记者指明,根据《个人信息保护法》第六十九条 ,个人信息保护领域确立了过错推定与举证责任倒置规则。消费者无需证明保险公司有过错,只需完成基础举证,例如提供证明“个人信息仅在投保环节提供”的说明,以及内容高度匹配保单信息的骚扰电话录音或短信截图等 。
任自力强调 ,只要证明损害与保险公司信息处理之间存在因果关系的初步可能性,保险公司即需要自证无过错,否则应承担侵权责任。
亟需监管常态化执法
面对愈演愈烈的数据泄露危机与网络“黑灰产” ,国家及金融监管部门并未坐视不理。
近年来,以《数据安全法》 、《网络安全法》和《个人信息保护法》这三大上位法为顶层基石,金融监管部门密集出台了一系列针对性极强的部门规章与指导意见 ,织就了一张严密的制度防护网,从根源上压缩了数据黑产的生存空间 。
如,2024年12月27日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并实施《银行保险机构数据安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共9章81条,其中单独设置“个人信息保护 ”章节。
《办法》明确要求,银行保险机构处理个人信息应按照“明确告知、授权同意”的原则实施 ,并限于实现金融业务处理目的的最小范围,不得过度收集个人信息 。共享和对外提供个人信息时,必须履行告知义务并取得同意。
此外,多部法律法规对相关违法违规行为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进行明确。
如《个人信息保护法》规定 ,对相关违法行为最高可处五千万元以下或者上一年度营业额百分之五以下罚款;《保险法》规定,保险公司及其工作人员泄露在业务活动中知悉的投保人、被保险人的商业秘密,可处50万元以下罚款 、吊销业务许可证;《数据安全法》规定 ,对破坏数据安全的行为可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同时,任自力也指出,当前《个人信息保护法》《保险法》等法规中的处罚条款在理论上已足够形成威慑 ,但实践中存在“处罚频次低、执行不到位、民事赔偿难”的问题,亟需监管常态化执法 、提高违法成本并完善公益诉讼机制,方能将法律牙齿真正落到实处 。
对保险行业的数据治理和监管方向 ,任自力提出三点建议:一是监管层面应出台《保险行业数据安全管理细则》,明确数据分级分类、流转、销毁标准,开展常态化数据安全检查;二是行业层面应建立并逐步完善保单信息共享“白名单 ”机制 ,打击非法信息交易,推行行业数据安全认证;三是技术层面应推广区块链等技术,实现数据“可用不可见”,从源头防范泄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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